胡生琳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12-08 17:51:13
近日,澧县人民法院大堰垱法庭聚焦涉企纠纷化解,运用“保全+调解+灵活解封”模式,化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某非金属矿物公司因被告某建设工程公司拖欠货款,向澧县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审查后,依法冻结了被告公司的银行账户。采取保全措施后,被告公司反映其并非恶意拖欠,而是受市场影响出现短期资金困难,且有一笔重要订单款项即将汇入被冻结账户,若账户持续“死封”,不仅原告债权实现周期将延长,被告也可能因无法接收新资金而丧失履约机会。
承办法官充分了解情况后,主动对接双方企业,组织沟通调解。在充分听取双方诉求后,承办法官从合作共赢角度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根据协议,原告同意在被告支付首期款后,解除对其采取的保全措施。这样既保障了原告货款逐步兑现,也缓解了被告的资金压力,实现“案结事了”的双赢效果。
今年来,澧县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以务实举措传递司法温度,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澧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运用“保全+调解+灵活解封”模式妥善处理多起涉企纠纷,通过规范采取保全措施,筑牢债权实现“防护网”,有效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彰显了司法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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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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