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事不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5-12-06 13:58:35

湖南法治报通讯员 尹俊杰 曾情国

走出衡阳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衡阳某科技企业负责人刘先生手持刚打印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感慨道:“现在哪些部门能查、查什么、什么时候查,一目了然。我们能把更多精力放在经营上了。”

这份让刘先生感觉踏实的清单,是衡阳市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注脚。近年来,衡阳市司法局围绕涉企行政检查这一关键环节,勇于探索,大胆创新,着力破解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问题,走出了一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新路径。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源头在于检查计划的科学制定与严格管理。为此,衡阳在全省率先探索编制涉企行政检查“三张清单”——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清单、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年度检查计划清单,真正将“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转化为行政执法工作的刚性约束。

“过去,企业有时会面临不同部门轮番检查,或者检查标准不一的情况,虽然执法人员依法履职,但客观上确实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负担。”衡阳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在,通过严格的计划管理和清单制度,从源头上拧紧了涉企行政检查的‘阀门’。”

今年,衡阳市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唯一“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试点地级市。衡阳聚焦“谁来检查、检查什么、怎么检查”关键问题,以构建清晰规范的“检查图谱”为关键抓手,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全市已通过湖南省行政执法业务一体化平台公布行政执法主体807个,其中涉企行政检查主体519家;519家涉企行政执法主体制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3.5万余项、涉企年度检查计划4759项,并将这些“检查主体、检查事项、检查计划”等核心信息全面向社会公布,真正落实“非法定主体不检查、非法定事项不检查、无计划不检查”。

规范是基础,精准是关键。在清单化管理的基础上,衡阳积极探索智慧赋能的分级分类监管模式,推动监管资源高效配置,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衡阳市司法局主动加强与发改、市场监管等单位的对接,综合信用评价等次和信用风险分类等级,创新开展“信用+风险”综合评价,采取就低评价原则,形成涉企行政检查综合评价A、B、C、D四个等级。这套评价体系综合考量了企业的信用评价等次、信用风险分类等级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执法情况,为实施差异化监管提供了科学依据。

依据评价等级,衡阳实施了精准的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对284家涉企行政检查综合评价为A的企业,原则上实行非现场检查,做到“无事不扰”;对 4108 家综合评价为B的企业,采取现场检查和“企业自检+信用承诺”的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模式,降低检查频次;对 848 家综合评价为C、D的企业,则根据风险等级相应提高检查频次,确保监管力量“好钢用在刀刃上”。

据统计,今年衡阳市对重点企业共开展行政检查2496次,与以往相比,总体在规定检查上限内减少了57%的入企频次,而“四上”企业对入企检查的评价满意度达到了100%。这一增一减之间,彰显了智慧监管的成效,标志着衡阳涉企行政检查正从传统“人海战术”向现代“精准施策”转变。

除了减少检查频次,衡阳还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问题,大力推行跨部门联合检查,切实为企业减负。

去年7月30日,衡阳市印发《衡阳市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联合监管事项25项,涵盖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多个重点领域。根据《湖南省跨部门综合监管办法》规定的“应协同尽协同”原则,全市已公示跨部门联合检查计划204件,涉及参与部门231个。

衡阳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扎实推进,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系统谋划。衡阳市将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以及承担湖南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和推行湖南省行政执法业务一体化平台试点工作,列为年度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还深入企业一线调研,主持召开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专题座谈会,为专项行动把舵定向。据统计,今年以来,衡阳市共召开包括全市工作推进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在内的8次会议,专题调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持续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系统谋划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这种高位推动、持续发力的态势,确保了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从“清单之外无检查”的刚性约束,到分级分类的智慧监管,再到跨部门联合的协同高效,衡阳市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道路上步履坚实。这不仅是对法治政府建设内涵的深刻诠释,也是对“营商环境就是金饭碗”理念的生动实践,一个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正在雁城大地加速形成。

责编:李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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