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工讨薪不用愁 法院调解解烦忧

    2025-12-06 13:05:0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曾俊豪)“辛苦干了两个月活,剩余未结的劳务费催了快一年都没动静,真是没办法了!”近日,贵州务工者杨某海、杨某科来到汉寿县人民法院西湖法庭,说起被拖欠劳务费的事,满是无奈。

2023年8月,杨某海、杨某科经人介绍,受刘某某雇佣到湖南省郴州市某县某项目工地,负责涂料上色施工。“当时说好干完活就结清劳务费,还会报销往返路费,我们才放心过来干活的。”杨某科回忆道。两个月工期结束后,两人核算出总劳务费26500元、往返路费2000元,可刘某某及其合伙人仅在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期间,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23000元,剩余5500元始终没下文。

从2024年12月开始,杨某海、杨某科多次打电话、发微信联系刘某某催要欠款,可对方电话不接,信息也不回。“我们俩从贵州来湖南打工不容易,这笔钱是辛苦钱,不能就这么算了。”2025年8月,两人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某支付欠付的劳务费及路费5500元且承担案件诉讼费用及法律服务费。

为了减少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成本,承办法官决定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当天,法官单独与刘某某沟通:“刘师傅,雇佣他人提供劳务,按约定支付报酬是应尽的义务,现在两位杨师傅都等着这笔钱补贴家用,一直拖着也不是办法,咱们得换位思考下。”随后法官又跟杨某海、杨某科耐心解释:“咱们维权讲法也讲情理,给对方合理的付款准备时间,咱们一起商量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经过法官反复沟通协调,刘某某认识到自己拖欠款项实有不当,杨某海、杨某科也表示愿意在部分事项上作出适当让步。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刘某某于2026年2月10日前,向杨某海、杨某科支付劳务费5000元、路费500元及法律服务费2000元,共计7500元;杨某海、杨某科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后由杨某海、杨某科共同负担。

责编:李迅

一审:艾京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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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戴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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