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践行检察担当

    2025-12-05 15:36:22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刘泉极)12月4日,汝城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检察人员隆重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必业监誓,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欧阳涛领誓,县人大代表李黎华、朱孝兰、袁话兴受邀出席仪式。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必业监誓,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邓慧丽主持仪式,县人大代表李黎华、朱孝兰、袁话兴受邀出席仪式。

宣誓现场气氛庄严,国徽高悬。上午8时40分,仪式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始,五星红旗冉冉升起,迎风飘扬,全体人员肃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在李必业的监誓下,欧阳涛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举起右拳,跟诵誓词,以铿锵誓言作出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庄严承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在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中肩负重要政治责任、法治责任。

汝城县检察院将切实把誓言转化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自觉行动,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汝城实践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组稿:刘建军

责编:曾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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