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苏仙检察绘就绿水青山法治画卷

  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2025-12-04 13:23:59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 通讯员 刘明远

岁月为卷,奋斗作笔。郴州市苏仙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以“十项重点工作”为牵引,以争当“排头兵”的姿态,忠诚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誓言,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检察担当,在司法为民中诠释初心使命。

近年来,苏仙区检察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强化内外协同,以最严格的法治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绿色动能”。

一体履职,双向发力:刑事打击+公益诉讼守护自然底色

苏仙区检察院坚持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协同发力,构建全方位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网。今年以来,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20件。


办案团队调查取证​

在办理张某等3人非法开采煤矸石案件中,依法提起公诉,追偿国家矿产资源损失16万余元;对刘某某等7人涉嫌非法采矿案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后,通过“刑行衔接”机制督促自然资源部门追缴国有资源使用费203万元,并通过民事公益诉讼索赔生态修复费用11万余元,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双赢。

从治“已病”到防“未病”:一场养殖污染整治的生态突围

“污水直排水库,路过都得捂鼻子……”此前,苏仙区部分乡镇养殖场粪污污染问题困扰周边居民。接到线索后,检察官迅速行动,借助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水质快速检测等科技手段固定证据。立案后,通过磋商、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单位督促养殖场完善治污设施。


整改后的养殖场​

不止于个案纠治,苏仙区检察院以此为契机,协同相关部门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推动清退违法占地养殖场、完善设施农用地备案,引导30余户养殖户有序退养。同时,推动农业农村部门争取专项资金3000万元,完成142家养殖场户环保升级,构建起“粪污—资源—利用”生态循环链条。如今,当地水质明显改善,臭味消散,该案亦入选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凝聚共识,协同共治:代表委员成为“环保合伙人”

“检察机关是在为下一代守护可触摸的绿水青山,也上了一堂生动的生态公开课。”一位人大代表在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座谈后深有感触。苏仙区检察院主动接受监督,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污水厂整改成效调研、公益诉讼磋商,直观感受检察履职成效。

针对人大代表反映的“西河垃圾漂浮”问题,检察院迅速调查,通过磋商程序督促责任部门清理河道、完善日常巡查机制,推动西河重现水清岸绿,助力当地文旅产业发展。

从刑事惩处到公益修复,从个案办理到系统治理,从依法监督到协同共治,苏仙区检察院持续书写“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的生动篇章,让法治成为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的最有力护航。

组稿:刘建军

责编: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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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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