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调解成为跨国合作“润滑剂”

    2025-12-04 11:28:53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薇 通讯员 李志伟)近日,株洲市荷塘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外商事案件,既守住法律底线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为企业发展预留发展空间,实现互利共赢效果。

2023年4月,原告意大利某服务公司通过外贸平台向被告株洲某模具制造公司采购专业模具,服务公司按约支付货款后,因服务公司变更图纸、定制工艺难度陡增等原因,模具公司未能按时交货。今年5月,服务公司诉至荷塘区法院,要求与被告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

承办法官李如鹰梳理案情时发现,双方拥有长期合作基础,模具公司也并非恶意违约,即便变更图纸之后加工难度增大、面临亏损的风险,仍克服困难完成了绝大部分模具生产。且该系列模具系按服务公司图纸专属定制,模具无法转售他人,若直接判决解除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将受到较大损害。

承办法官精准锚定“高效止损、延续合作”的核心需求,启动调解程序:一方面严格厘清责任,明确被告需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另一方面通过“线上+线下”双轨沟通模式,融合国际商事规则与本土实践经验,向双方释明调解的长远价值。最终,双方经反复协商达成一致协议:服务公司接收已生产的模具,模具公司返还部分货款并承担小额违约金;同时,细化定制模具的售后服务标准及质量违约责任,确保履约权责清晰。

目前,产品均已按照调解协议约定的程序进行检测、部分返工并全部完成交付,双方长期合作关系得以延续。

本案中,荷塘区法院秉持平等保护理念,在审理中既“刚”守司法底线,严格查明事实、保障守约方权益;又“柔”显司法温度,充分考量企业经营实际,避免机械裁判造成的次生损害。这种“刚柔并济”的解纷模式,让调解成为跨国合作的“润滑剂”,也让中外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责编:刘双昀

一审:刘双昀

二审:曾金春

三审:戴志杰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