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2 16:21:06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熊小莹)如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近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通过柔性司法与穿透式审判,深入剖析案件实质诉求,成功调解一起历时多年的行政争议,为促进官民和谐提供了有益实践。
案件中,刘某反映其两亩多承包地上的苗木在土地征收后未获补偿,为此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机构改革后,相关职能并入某区优居中心。刘某遂向该中心提出申请,希望解决补偿事宜。优居中心在认真研究职责范围后,认为该事项不属于其管辖范畴。
面对这一情况,雨湖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秉持实质化解争议的理念,着力推动案结事了。承办法官林佳乐深入了解案件背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次与双方沟通交流,积极搭建对话平台。庭长廖继钰与承办法官林佳乐共同参与协调,从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的角度推进调解工作,耐心细致地进行释法说理。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相关款项及时支付到位。刘某自愿撤回起诉,并表示不再就此事提出其他诉求。
这起案件是雨湖法院深入贯彻司法为民理念、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体现。通过构建实质化解机制,既推动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也展现了司法机关的担当作为。展望未来,雨湖法院将继续完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追求,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为法治建设贡献司法智慧。
组稿:马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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