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车撞了自己,保险赔不?网约车停运损失谁赔?……湖南高院发布的“维权指南”讲清楚了!

何金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12-02 15:33:23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出门在外,谁都不愿摊上交通事故。可真要遇上了,损失该谁赔?权益怎么护?一堆问号立马让人头皮发麻。

网约车被撞了,停运损失找谁要?行人被撞,责任到底怎么分?大货车年检合格却刹车失灵,保险公司能拒赔吗……这些让老百姓头疼的“理赔糊涂账”,今天有了一本“明白账”。

122日是第十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6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用生效判决给这些常见“糟心事”画上了清晰的法律句号。

记者为您梳理要点,看完心里有底,转发给家人朋友更安心。

▶ 案例一:司机下车被自己的车撞亡,保险一分不赔!

司机陈某某临时停车未拉好手刹,下车后发现车辆滑动,情急中用身体阻挡,反被自家车撞伤致死。家属向保险公司索赔,遭法院驳回。

法院说法驾驶人无论身处车内车外,都对车辆负有安全控制义务。因自身重大过错导致本车造成自身损害,属于“自己对自己侵权”,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依法均不予赔偿。

▶ 案例二:驾照被扣还开车,保险赔了17万元后,转头全数追回!

王某某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侥幸上路,撞伤行人颜某某。保险公司先行在交强险内赔付了17万余元。随后,保险公司将王某某告上法庭,成功追回全部垫付款。

法院说法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视同“未取得驾驶资格”。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的垫付,有权向侵权人全额追偿。法律不为违法驾驶“兜底”。

▶ 案例三:未满16岁骑电动车撞死人,家长担责赔71万元!

未满16岁的徐某、曾某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撞倒行人杨某某致其死亡。交警认定徐某全责。

法院说法法律明文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事故赔偿共计71万余元,由两名少年的监护人共同承担。其中,徐某父母承担主要责任,赔偿39万余元;曾某父母因对车辆保管不力、放任未成年人违法驾驶,也需承担部分责任,赔偿30万余元。

▶ 案例四:施工不留神,路人摔伤残!施工方赔15万元!

田某某夜间骑行电动车,因施工路段路面不平,且未设置足够提前警示标志而失控摔倒,构成十级伤残。

法院说法实际施工单位某建筑公司警示不到位,是事故主因,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违法分包的某水电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田某某自身未谨慎驾驶,可适当减轻对方责任。最终判决施工方赔偿15万余元。

▶ 案例五:年检合格后刹车失灵出事,保险公司拒赔?无效!赔20万元!

吴某驾驶的物流货车,与违规转弯的摩托车相撞,造成2人死亡。交警认定,摩托车驾驶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吴某因“驾驶制动系统不合格货车”负次要责任。保险公司以“车辆有安全隐患”为由拒赔。

法院说法该货车事发当年已通过年检,符合上路标准,使用中的正常磨损,不属于保险公司可拒赔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情形。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内赔偿20万余元。

▶ 案例六:网约车和公交车相撞,停运损失谁担?侵权方赔2.5万元!

刘某开着网约车,与王某驾驶的公交车相撞,交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车辆维修期间,刘某无法营运,损失谁担责?

法院说法网约车是合法营运车辆,合理的停运损失属于实际损失。该损失应由侵权方赔偿,本案中系公交公司承担替代责任;而保险条款已明确将停运损失等间接损失排除在外。最终判决公交公司赔偿刘某2.5万余元。

【新闻多一点】啥叫“替代责任”?简单说,谁惹事谁负责!但员工因工作惹的祸,得由老板负责赔偿。故本案中的赔偿责任从司机王某身上,“转移”到了他所在的公交公司。

啥叫“间接损失排除在外”?先说“直接损失”,是指车被撞了,修车要花的钱;而“间接损失”,是指修车期间,能赚但没赚到的钱。保险合同条款中,通常会明确一条:“本公司不负责赔偿被保险车辆发生事故造成的停运损失、贬值损失等间接损失。”所以,保险主要管“修物治病”,一般不管“少赚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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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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