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12-02 10:11:29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2日讯(通讯员 张晓)12月1日,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段志刚受贿一案。张家界中院院长陈建新担任审判长,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树中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段志刚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段志刚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责编:高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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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宁奎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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