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力执行纾解民忧

    2025-11-29 00:39:5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卢康蕾)“真没想到这笔钱能这么快要回来……”11月20日,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将一面锦旗送到蓝山县法院,握住肖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向蓝山县法院赠送锦旗。​

该案系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22年10月至11月,被告黄某某向李某某购买片石1760.28吨,货款合计56328.96元。经李某某多次催收,仍欠款46328.96元。2024年4月,案件经蓝山县法院审理判决生效后,黄某某仍未履行给付义务,李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作为外地当事人的李某某,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初期,内心始终萦绕着隐忧。“我是外地人,被执行人是本地人,会不会遇到地方保护?”这让他在等待执行结果的过程中备受煎熬。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理解李某某的顾虑,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黄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迅速采取财产查控措施,冻结其银行账户,查封其名下不动产。然而,调查发现黄某某名下银行账户余额所剩无几,本人也行踪不定,试图以拖和躲的方式逃避执行。

面对困境,承办法官在持续加大财产动态查控力度的同时,创新执行手段,启动公安联控机制,对黄某某的行踪进行全方位布控。这一有力举措很快显现成效,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隐匿行踪的黄某某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法官,我愿意配合执行。”迫于压力的黄某某主动联系法院,态度发生明显转变。承办法官抓住这一契机,再次向其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在法官的耐心劝导和法治教育下,黄某某最终认识到逃避执行的错误,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取得联系,全额履行了剩余执行案款。

李某某收到全部执行款时,心中的疑虑烟消云散。“作为一个外地人,我真切感受到了蓝山法院的公正执法。法官没有因为我是外地人而有丝毫懈怠,反而更加用心用情地办理案件。”李某某说。

“一面锦旗,一份认可,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面对李某某的感谢,承办法官表示,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法官的职责所在,这面锦旗不仅是对他个人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整个法院司法服务工作的激励。

责编:李迅

一审:艾京昆

二审:陈佳婧

三审:周智颖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