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晶 郴州日报 2025-11-27 08:50:03
11月17日21时,永兴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内依旧灯火通明,民二庭法官助理正在调试屏幕设备,而此时,远在省外刚结束工作的双方当事人也准时上线,一场跨越三地的“夜间调解”拉开帷幕。
2024年1月,原告黄某与被告许某经微信平台相识,在频繁线上交流中逐渐熟悉。其间,许某多次以临时急用、做生意资金周转及家人生病等为由向黄某借钱,黄某出于信任,通过微信转账借给许某共计1万余元。后黄某索要还款未果,故诉至法院。
开庭当日,被告许某未到庭应诉。承办法官查明案件基本事实后,注意到原、被告系朋友关系且居住地相近,具备调解基础,因此并未轻易作出判决,而是尝试多种方式联系许某。
几经努力与许某取得联系,得知其每天20时30分才下班。法官在进一步沟通中得知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因此,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尽早化解纠纷,法官决定采用夜间“云上调解”方式进行调解。最终,在法官耐心释法说理、悉心疏导下,双方当事人就还款时间、还款数额等达成一致,并在线上签订调解协议,该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近年来,永兴县人民法院持续深化司法为民理念,灵活运用“云上法庭”“巡回审理”等多元服务模式,努力把司法服务送到“家门口”、做到“心坎上”,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需求、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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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郴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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