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11-26 16:40:29
文/隆回县金石桥镇选调生 郑建伟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出专项部署,明确“产权明晰、分配合理”运行机制方向,提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将其纳入乡村振兴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巩固整体战略。不同于传统“大锅饭”模式,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以“产权明晰、分配合理、治理有效”为核心,是公有制经济在农村的创新实践,更是破解“三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关键路径。
党建引领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治保障与组织纽带。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原则,基层党组织凭借政治与组织优势,能将国家战略转化为基层实践,构建“国家—集体—农民”利益联结机制,破解传统集体经济“散、弱、小”困境。实践中,通过政治方向引领划定发展“航向”、“党建+”模式整合分散资源、“培育+引进”双轨模式优化人才结构,既保障集体经济公有制属性,又让农民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受益者”,切实维护其财产权益。
产业升级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与效能载体。依托集体经济“统”的优势,可推动农业从“单一生产”向“生产+加工+服务”转型,契合现代农业发展规律。资源整合层面,通过土地托管、资产租赁实现要素集约化利用,破解小农经济与大市场衔接难题;业态创新层面,培育农村电商、乡村文旅等新业态,构建“资源—资产—资本—收益”价值转化闭环;技术赋能层面,借力数字技术实现全环节升级,提升市场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最终推动集体经济实现“量的增长”与“质的提升”统一。
制度创新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效支撑与规范保障。以产权理论与分配正义理论为基础,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厘清利益边界,让农民“资产变股权、农民变股东”;优化“集体积累+成员分红+公益投入”分配机制,实现“强村”与“富民”同频共振;构建“内部监督+外部监管”双重机制,防范经营风险。三者协同发力,既彰显公有制本质,又契合现代农业规律,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征程中,将持续为农业强国建设与农民共同富裕注入持久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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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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