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乐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11-25 18:22:02
电梯广告、业主共有车位停车费、场地租金……这些都属于小区公共收益,是全体业主的“公共钱包”。然而,这笔钱究竟有多少、用在了哪里,许多业主却并不清楚。
今年3月,长沙市已明确要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信息“应亮尽亮”。那么,我们生活的小区里,哪些收入属于“公共收益”?面对全省正在推进的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业主又该如何保障自身权益,依法追回被侵占的收益?今天,侃财君就带大家一一梳理!
(AI生成)
厘清“公共收益”那些事
小区公共收益,主要是指利用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生产、经营、租赁等获取的收入,扣除法定人工、能耗、税收等管理成本后所得收益。
公共收益具体包括哪些来源?
利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场地设置的机动车停车位的停车费收入;
利用业主共有场地、灯箱、单元门、外墙、楼顶、道闸,以及利用电梯轿厢、单元门厅、走廊通道等设置广告所得的广告经营收入;
利用业主共有的物业服务用房、架空层等配套用房或场地进行租赁或者引进自助售卖机、快递柜等所得的场地使用费收入;
利用业主楼顶等共有部分进行租赁所得的基站管理费收入;
利用业主共有的共有游泳池等经营所得的收入;
相关单位支付的依法应当归全体业主共有的违约金、赔偿金、旧设施设备残值等收入;
小区公共收益利息收入。
敲黑板!这些收益在扣除合理经营成本和管理费用后,所有盈余均属于全体业主!
那么,公共收益可以用在哪些方面?
经业主共同决定后,公共收益可用于:
用于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用于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修;
用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召开业主大会产生的费用、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工作联系通讯费、经业主共同决定的有关人员报酬或补贴等;
用于委托第三方账务记账费、审计费、法务费,以及招标代理费等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支出;
用于小区共同管理事项相关的诉讼费用;
用于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支出。
根据《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对公共收益享有绝对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所以,谁来负责公开这些信息?
今年3月,长沙发布《关于开展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信息公开活动的通知》,明确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已依法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公共收益信息公开,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或到期未进行换届的,则由受托经营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主体负责公共收益信息公开。
当收益被侵占,业主该怎么办
公共收益事关每位业主的切身利益,也是物业服务领域长期存在的难点问题。今年4月以来,湖南全面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具体实事,重点查处“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擅自经营、未公示、违规侵占”等典型行为。
实际上,侃财君今年10月在洞口整治行动中就了解到,有的小区物业合同公然写着“公共收益40%补贴物业服务费”,有的公示金额大幅“缩水”,还有的虽然进行公示,却在合同中规定“可用于补充物业费且可不公示”。
(AI生成)
如果你也发现自家小区的公共收益被侵占,一定要依法维权。下面,侃财君就用一个真实案例为大家“现身说法”。
2020年,长沙市雨花区南贡雅苑小区业委会在整理档案时发现:小区的部分公共区域竟被开发商合作方长期占用,租金收入从未公示。
在湖南悦凌律师事务所陈黎律师团队的协助下,业主们调取200多页规划图纸、走访10多位老业主、梳理近十年物业合同,进一步明确小区的共有部分,以“确权+返还”为核心诉求提起诉讼。
(南贡雅苑小区的公共区域店铺。侃财君 摄)今年9月,法院终审判决业主胜诉,成功追回被侵占的3套共有房屋、600平方米公共平台及4500余平方米公共区域的权益,累计追回租赁费损失155万余元,追偿债权100多万元,还通过非诉协商收回100余个原本被开发商违规占有的地面停车位。
侃财君在这里提醒大家,务必了解清楚自身权益,用类似南贡雅苑小区的理性、合法方式,争取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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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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