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执行“救命钱”,司法为民解“燃眉之急”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客户端   2025-11-21 12:52:16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1月21日讯(通讯员 胡佳妮)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通过快速办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的先予执行申请,及时为重伤当事人执行到位5万元“救命钱”,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急难愁盼。

2025年4月4日,邹某驾驶车辆与杨某发生碰撞,致杨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邹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杨某因伤势严重(重度颅脑损伤,持续昏迷)辗转多家医院治疗,累计住院53天,其家属已自行垫付医疗费用5万余元。面对后续必需的治疗,杨某家庭已无力承担,而肇事司机邹某以其车辆已购买保险为由,拒绝直接赔付。

2025年8月21日,杨某及其家属向院提起诉讼,并基于紧急情况提交了先予执行申请,请求判令邹某及保险公司先行支付部分医疗费。承办法官受理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申请人杨某情况紧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先予执行的法定条件。为不延误救治,法院迅速作出裁定,批准先予执行医疗费5万元。与此同时,承办法官主动与涉案保险公司进行沟通,阐明案件情况与法律规定,督促其尽快履行支付义务。

通过承办法官的积极协调,2025年9月15日,5万元先予执行款顺利划拨至杨某账户,为后续治疗提供了及时保障。

法官提醒:

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中,伤者的救治刻不容缓。然而,实践中常因责任方对赔偿的异议或理赔流程的耗时,导致医疗费用需由受害人先行垫付,这对于经济困难的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甚至可能延误治疗,激化矛盾。因此受害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依法申请先予执行,以解救治、生活的迫切需要。

华容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对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责编:吴天琦

一审:吴天琦

二审:徐典波

三审:姜鸿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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