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金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11-20 10:00:49
当婚礼这个“爱的项目”不幸“烂尾”,那堆成山的账单,到底该谁“接盘”?欢迎来到《谈“钱”说爱》第四期!
我有个朋友,和他未婚妻原计划今年国庆去三亚办婚礼,预算五十万元。结果婚礼前一周,两个人因为“孩子将来跟谁姓”这个问题吵崩了,婚礼“烂尾”了。酒店、司仪、摄影、化妆团队,排队在微信上@他们催款:“老板,尾款什么时候结?”
这几十万的债,法律上怎么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说得很明白:婚前给钱办婚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条件就是“把婚结了”,婚没结成,大额转账可能得退还;若是两个人一起签的相关合同,等同于“合伙搞项目”,项目黄了,损失就是共同债务。
浙江有对情侣分手后,男方拿着小票把前女友告上法庭,要求报销婚纱照、餐饮、手机等费用,总共五万多块钱,账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定,吃饭、拍照等,是为共同生活花的钱,属于“消费性支出”;以结婚为目的送的大礼,比如婚戒,算“彩礼”范畴。最后,女方返还男方一枚对戒,并额外补偿男方5750元,才案结事了。
金燕敲黑板:大额转账备注“婚礼专用”,婚没结成才好界定;合同条款提前写明“违约怎么办”,责任到人不扯皮;内部出资最好约定“不成怎么分”,风险共担不伤感情。
金燕之谈:婚礼是两个人的梦想,但账单是赤裸裸的现实。法律不保护为爱冲昏的头脑,但保护白纸黑字的约定。
下期预告,份子钱,是情谊还是“分期贷”?
文案/拍摄/剪辑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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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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