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11-14 18:25:08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1月14日讯(通讯员 刘研川)“感谢法院给我这个机会,让我能回家照料妻子,我一定会按照协议尽快履行义务。”近日,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中,被执行人妻子即将临产,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改变执行策略,秉承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执行、耐心调解,在确保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兼顾被执行人实际履行能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许某因个人资金周转需求,向同乡李某借款5万元,但借款到期后,许某仍拖延不还。李某多次催要无果,经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鉴于许某持续规避执行、拒不配合,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许某被拘留后,执行法官再次来到拘留所与其进行谈话,意外得知许某妻子即将临产。这一特殊情况立即引起了执行法官的重视,按照常规程序许某需待拘留期满后再行商议案件处置,但其家庭面临的特殊情况同样需要得到妥善处理。
为在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与保障被执行人家庭特殊需求间找到平衡,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详细说明了这一特殊情况。在多次沟通中,法官既向申请执行人表明法院坚决执行的立场,也恳切地说明许某家庭面临的实际困难。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协调,申请执行人最终表示理解,并同意与许某进行和解协商。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通过电话沟通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许某承诺在解除拘留后立即履行部分款项,并就剩余欠款制定明确的分期履行计划。鉴于许某已承认错误并达成和解协议,法院依法提前解除司法拘留措施。
执行有力度,司法有温度。该案的妥善化解,不但保障了胜诉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兼顾了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下一步,湘阴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用活用好执行措施,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果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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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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