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审判,温情“护苗”!华容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拉车门”盗窃案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11-13 16:07:58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1月13日讯(通讯员 杨娟 彭觅叶圆桌审判是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所设置的少年法庭,它将传统法庭的棱角割据式布局改为各诉讼参与人围桌而坐的圆环式布局,以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紧张、恐惧的心理。近期,华容县人民法院采用圆桌法庭形式,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对未成年被告人小赵(化名)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惩教结合”的司法理念。

公诉机关指控,2025420日至424日期间,小赵在华容县城区通过拉拽未上锁车门的方式,两次实施盗窃行为,所盗财物总价值达9640元。另查明,2024101日小赵因盗窃被行政拘留五日(因未满十六周岁不予执行),202536日又因盗窃被行政拘留十日(因未满十六周岁不予执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小赵犯罪时系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小赵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小赵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责令被告人小赵退赔被害人被盗财物损失。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加强释法说理,对小赵进行了耐心的法庭教育。审判长结合小赵的成长经历和家庭情况,对小赵因疏于管教而走上犯罪道路表示痛心。审判长进一步强调,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给予从轻处罚,目的是提供挽救机会,但绝非纵容。审判长希望小赵深刻吸取教训,认清犯罪根源,彻底改正错误:“刑期是短暂的,但人生道路很长。在服刑期间,要积极接受改造,学习法律知识和生活技能;回归社会后,要遵纪守法,自食其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小赵在审判长的教诲下,当庭表示认罪悔过,承诺将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并珍惜法院给予的改过机会,未来一定重新做人。辩护人及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也对法院的教育措施表示认可,承诺将加强帮扶、教育,共同引导被告人走向正轨。

责编:周磊

一审:周磊

二审:徐典波

三审:姜鸿丽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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