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2 16:21:22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刘晶)近日,永兴法院通过一场特殊的“客厅调解”,成功化解一起离婚纠纷,赢得当事人的由衷感谢。
原告谭某某与被告徐某某于2001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现已成年。自2016年底起,双方因感情问题开始分居。2023年,谭某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永兴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而,法院了解到,被告徐某某因患脑梗导致行动不便、语言表达不畅,难以到庭应诉。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高效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当事人不方便来,我们就上门去!”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带着案卷走进徐某某家中。一方沙发、一张饭桌,瞬间化身成一个充满温度的“移动法庭”。法官既坚守法理底线,又融入人情关怀,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细致释法说理,逐步消融彼此隔阂,引导二人理性沟通。最终,双方心平气和地达成离婚调解协议。
调解结束后,当事人对法官主动上门、司法便民的举措表达了诚挚感谢。
从庄严肃穆的审判庭,到群众家中的客厅,改变的是场所,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与温度。近年来,永兴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积极推出上门调解、巡回审判等便民举措,让司法服务走出法院、走进千家万户。
下一步,永兴法院将继续提升审判质效与服务水准,主动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以更接地气、更有温度的司法实践,搭建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努力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组稿:刘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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