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丢证仍屡教不改!长沙男子一月内两次"失驾"上路终被查

朱倩萱   新湖南客户端   2025-11-05 16:32:29

新湖南客户端11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朱倩萱 通讯员 许申)近日,长沙公安交管支队雨花大队四中队接工作指令:一台车牌为湘A9***3的小型轿车正由木莲路行驶至洞井路口,驾驶人涉嫌无证驾驶。经查,驾驶人林某(43岁,浏阳人)因2023年醉驾已被吊销驾照,属 “失驾人员”,且这是他10月被芙蓉交警处罚后,一月内第二次抱着侥幸心理违法驾车,目前其将面临罚款与行政拘留处罚。

据林某供述,驾照被吊销后他曾暂停驾车,但2025年10月,自认为"风头已过"的他抱着侥幸心理重新驾车上路,不料被芙蓉交警查获并处罚。然而林某并未吸取教训,反倒将被查归咎于"运气不好",在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再次怀着侥幸心理驾车外出办事,最终被雨花交警当场查获。

查获现场 通讯员供图

依据道交法相关规定,林某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8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交警部门指出,"失驾" 即驾驶人因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注销等情形丧失合法驾驶资格后仍驾车上路。这类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更暗藏巨大安全隐患:"失驾"人员驾车时往往因心虚规避检查,易出现超速、闯红灯等危险行为,大幅增加交通事故风险。更值得警惕的是,"失驾"人员驾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仅商业险拒赔,交强险垫付抢救费用后还可向驾驶人追偿,将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沉重经济负担。

交警提醒,驾驶证被吊销后重新申领需符合严格条件,其中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照的,须满5年才能重新申请。切勿像林某这般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唯有持"证"上路、守法出行,才能守护自身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责编:潘华

一审:朱倩萱

二审:李昆励

三审:刘乐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