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应急管理局 2025-10-24 14:56:31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强基固本攻坚,进一步有效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湘潭市应安委办、湘潭市应急管理局公布2025年第三批3起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典型案例,通过以案示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案例一
左某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案
【基本案情】
2025年1月22日晚,湘潭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雨湖大队执法人员对举报信息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位于湘潭市雨湖区先锋街道湘运小区附近的一处民房内存放有大量烟花鞭炮,经现场清点,该民房内存放的烟花爆竹产品共计478箱(件),其中包括60个4寸礼花弹(专业燃放类A级产品)。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查封扣押决定书》,将该仓库内储存经营的烟花爆竹进行扣押处理。
经立案调查,该民房内存放的烟花爆竹为左某个人所有,左某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该民房不符合烟花爆竹存储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条件,左某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属实,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共计478箱(件),违法所得共计2000元。
【处理情况】
左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湘潭市应急管理局责令左某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以及违法所得20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2.8万元。
案例二
韶山市某超市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案
【基本案情】
2025年7月25日,韶山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清溪镇应急办等单位对韶山市某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超市为个体工商户,店内存有烟花爆竹,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经立案调查查明,该超市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获利300元,店内存放有各类礼花33个、鞭炮121盘、条鞭200封、小产品5件。该超市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属实。
【处理情况】
该超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韶山市应急管理局责令该超市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没收违法所得300元、并处罚款2万元。
案例三
岳塘区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上岗案
【基本案情】
2025年3月26日,岳塘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位于湘潭市岳塘区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一名作业人员黄某正在进行焊接作业。岳塘区应急管理局将案件线索移交湘潭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岳塘大队调查处理。经立案调查查明,黄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从事焊接作业的违法行为属实。
【处理情况】
该企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湘潭市应急管理局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8000元。
责编: 吕珍
一审: 吕珍
二审:喻志科
三审:周韬
来源:湘潭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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