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履职应多些全局性的民意表达

卢鸿福   人民之友   2025-10-20 14:53:17

在人大会议上,来自行业或部门的代表从自身所在领域出发提出意见建议,有时会受到公众的质疑,被认为过于关注部门或行业利益,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难以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对此,笔者认为,应辩证理性地看待代表的审议建言和为民发声,不能因其围绕本部门、本行业发表意见就否定其履职成效。

在我国,各级人大代表来源广泛,当人大代表实行兼职制度。除人大代表职务外,他们还有各自的本职工作,涵盖工人、农民、干部、教师、医生、企业家等不同职业身份。这种广泛的代表性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来自各部门、各行业、各阶层的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上充分反映人民意志和利益,参与审议决策,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因此,代表在履职过程中,无论是审议发言还是提出议案建议,将与其职业或行业相关的问题作为重点,既指出问题症结,又提出解决思路,为推动行业发展、维护群众利益作出积极贡献。这一点应予以充分肯定。

那么,为何公众对代表为本行业、本部门发声有时并不完全认同?关键在于部分人大代表存在本位主义思想,站位不高、视野不宽,审议发言时过分强调本部门、本地区或本单位利益,未能跳出自身局限,缺乏全局意识与大局观念。

有人认为,人大代表由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选举产生并接受其监督,因此应代表原选区或原选举单位的利益。这一观点并不正确的人大代表产生方式和监督途径虽与选区或选举单位相关,但社会主义国家根本利益的一致性,要求各级人大代表一经选举产生,就必须代表整体利益,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从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审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诚然,人大代表为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发声,为某个行业、群众发声,但人大代表履职不应局限于自身熟悉的行业或领域,而应在发挥专业优势的基础上,拓宽视野、超越局限,将知识、见解和发言权延伸至更广泛的公共领域。

英国政治学家埃德蒙·伯克“代表不仅应以勤奋,更应以自己的判断履行职责。如果他只听命于你们的意见而放弃独立判断,那他并非为你们服务,而是辜负了你们的信任。”同理,我国人大代表代表的是整个行政区域的人民,而非仅某一地方或单位。当不同利益出现冲突时,人大代表不应固守地方或单位利益,而应立足全局,基于良知与能力作出合理判断和明智抉择。唯有如此,人大代表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进步。

今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新修改的代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主任童卫东答记者问时指出:“我国各级人大代表履职应反映人民的整体利益,而非仅代表某一群体,要从大局和全局出发,处理好局部与整体利益的关系。”正确把握长远与眼前、整体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既立足本职岗位与行业优势,又提高站位、开阔胸襟,多一些“全局性”的民意表达,少一些“地方性、行业性”的意见建议,这是代表履职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唯有这样,代表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不负人民的重托。

(作者系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责编:郭宸

一审:郭宸

二审:苏莉

三审:唐婷

来源:人民之友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