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亚可 2025-10-16 16:39:35

文/谢亚可
在风险社会与数字化深度交织的双重语境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治理已成为全球性问题。每次突发重大的公共卫生事件总是伴随着各种谣言和流言,进而引发民众恐慌、社会稳定。因此,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传播是构建公共卫生体系重要的一环[1]。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展的各个阶段,从早期预警到应急处置,从病例跟踪到防控指导,信息始终是贯穿整个应对链条的关键要素,必须严肃对待。然而,信息在传播过程中如同病毒一样会发生“变异”,信息的准确度、精准度与透明度不仅影响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效率,还关乎公众信任,影响着社会运行的和谐稳定。如何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语境下确保信息的有效传播,成为亟须解决的核心问题。
一、相关概论与理论基础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信息变异的概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公共事件中的一种特殊类型,其核心部分在于“突发”和“公共卫生”。突发意味着突如其来,一般是难以预测的事件;而公共卫生属性表明,此类事件所涉及的对象并非特定的某个人,而是不特定的更广泛的社会群体。Keith(2003)认为公共卫生是社会系统体系或者组织下保证大众身心健康的举措或行为[2]。因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仅关乎个人健康,而且与整个社会的健康和安全稳定息息相关。本文以中国疾控中心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定义为基础,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义为:突然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安全的事件。随着全球气候急剧变化、人口流动加速、城市化进程加快等因素影响,全球范围内频繁发生疫情、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对社会公众的健康和社会稳定构成了一定挑战。
信息变异一词主要分布在情报学、翻译学和供应链管理三个领域。“变异”原是生物学上的概念,指个体与本生物种之间出现的某些差异。在信息传播领域,信息变异是指信息在传播过程中发生的内容、形式、结构、意义等方面的变化。信息变异可以分为自然变异和人为变异两种类型。信息的自然变异是指信息在传播中由于信息环境变化、技术限制和传播媒介的不稳定等情况而发生的自然变异。比如信息在传输过程中因信号干扰而失真,或者信息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理解成不同的含义。信息的人为变异是为了出于某种目的有意去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信息,可能造成信息失真、信息垄断和信息安全等信息变异的问题。信息变异不仅会造成公众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认知偏差,还可能加剧公众恐慌、降低政府公信力以及引发舆情风险等问题。
(二)信息生态理论
信息生态理论是由美国学者F.W.Horton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该理论将生态学的有机整体理念延伸至信息社会。信息生态理论是在信息管理学科的基础上融合生态学理论后发展而成的新兴理论。主要强调人与信息环境间的和谐发展。信息生态学是为了平衡整个信息生态系统,推动人、环境及社会的共生发展。信息生态理论在信息管理与分析领域有着较强的适用性,能够解释信息失真的成因要素及作用路径。其中,信息生态理论中的信息生态因子是信息生态的关键要素,主要包括信息传递者、信息、信息环境和信息技术四大要素[3],它们能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我们所处的环境,对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信息变异是一个复杂性的系统问题,其形成机制涉及信息生态系统的多个维度。而信息生态理论为解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信息变异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分析视角。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变异的多源诱因
在信息生态理论框架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变异被理解为系统要素失衡所导致的信息失真现象,其多源诱因涉及信息本体、信息主体、信息环境和信息技术四个核心维度的复杂互动。
(一)信息本体维度:内容特性的变异机制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信息本体的内在特性是使信息变异的基础性因素。主要体现在信息来源、信息质量和信息公共性三个方面。第一,信息来源的混杂性加大了信息变异的源头风险。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公众对信息的需求呈现指数级增长,各传播主体(如官方机构、专业媒体和社交媒体用户)都争相占领信息传播的主动权。多源并发的传播格局使得信息溯源困难,大量匿名信息与二次传播信息的真实性难以验证。第二,信息质量的参差性加剧了信息变异过程的复杂性。一些信息借助视频、图片和图文结合等方式,打着“有图有真相”的幌子混淆视听;有些信息实则图文不符,不少短视频存在“移花接木”的现象,让公众难以分辨真伪,不仅增加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不确定性,也对真实信息的传播造成极大干扰。第三,信息内容的公共性放大了变异的社会影响。由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涉及全民健康权益,其信息具有典型的公共产品属性。在社交媒体环境中,具有公共属性的健康信息因其广泛的传播范围和更强的扩散能力,往往呈现出更为显著的变异现象。
(二)信息主体维度:公众对信息的风险认知偏差
信息主体是表达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观点、认知、态度等言论的个体或群体。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信息变异受到公众风险认知偏差的关键性影响。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媒体实验室发表在《Science》的一项研究发现,Twitter上假新闻被分享的可能性比真实新闻高出70%,真实新闻在1500人中传播的时间是假新闻的6倍,尽管人们认为假新闻不够准确,但假新闻比真新闻更有趣,因此也愿意分享。而在外界环境情况危急的情况下,人类的风险感知和信息处理可能存在更大偏差,严重的突发事件会激发人类心理应激状态,影响其对信息的认知能力和决策能力,进而导致信息在公众非理性的传播过程中发生扭曲、极化或失真等变异的情况[4]。从抢购生活物资到盲目囤积药品,公众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认知偏差成为导致各类变异信息传播繁殖的土壤。此外,信息变异还可以通过认知共振效应显著加速群体极化进程。在2018年长春长生疫苗事件中,当企业违规生产疫苗的监管信息首次披露时,原始通报仅涉及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问题。但在社交媒体传播链中,信息经历多重变异,将单一质量事件演化为全民信任危机。从个体到群体层面的集体认知失调,认知因素成了信息变异的心理基础,影响机制远比技术性、制度性因素更为隐蔽。
(三)信息环境维度:社会环境与事件环境的形塑作用
信息环境是信息生态系统维持稳定发展、持续运作的支撑条件。信息环境既包括社会大环境,也包括当前的事件环境[5]。社会大环境方面,互联网与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重塑了信息传播的生态,“去中心化”和“全民传播”在提升信息传播效果的同时,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治理带来了挑战。还有部分社交媒体为了获取流量收益,将专业信息变异成耸人听闻的“恐怖信息”。这种极端的商业模式不仅扭曲了事实的真相,更在无形中加剧了信息变异,持续侵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生态。其次,信息公开具有滞后性。现行的信息发布体系普遍存在“传统科层化过滤”的现象,即信息要经过多层级行政系统的加工、筛选与核准,这种安排初衷是保障信息的权威性,但也不可避免地使信息时效性降低与信息熵增加,导致信息在传播中的变异较为严重,进而延误防控措施的实施[6]。2023年的一项研究指出,我国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信息公开质量仍有待提升,部分省份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上存在不足,无法完全满足公众对透明度和准确性的需求[7]。在当前事件的环境方面,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初期,由于公众科学认知的局限性,事件舆情持续演化往往让信息环境呈现高度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状态促使公众通过类比历史事件(如过往的传染病疫情)来构建认知参照体系,而既往的疫情经验极易形成“刻板成见”,导致新发事件的信息变异现象。
(四)信息技术维度:信息处理的技术漏洞与局限
技术性因素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变异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信息处理技术缺陷、验证技术不足、网络安全风险以及算法偏见等技术局限性极大影响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保密性。第一,信息甄别和验证技术的缺乏导致信息变异。社交媒体平台的匿名性和开放性使得信息传播速度加快,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验证机制,未经证实的信息可能被广泛传播,形成变异信息。比如在2024年猴痘疫情暴发期间,一些社交媒体平台通过大数据算法推荐将未经证实的“鸟类传播猴痘病毒”“猴痘只会影响男同性恋者”等内容推送给用户,这些信息在缺乏科学验证的情况下被广泛传播,进一步加剧了公众的恐慌情绪。第二,网络安全技术的缺陷问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大量公众敏感信息需要在短时间内进行采集、整理和利用,以支持公共卫生的各项工作。然而,由于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性不足,无法对不同类型的信息设定相应的保护等级,这些信息随时可能面临泄漏风险,从而引发信息的变异和滥用。第三,技术算法的偏见性引发“信息疫情”。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数据的采集分析往往会依赖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然而这些技术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可能造成信息变异、算法偏见与数据权利滥用的问题。比如算法在疫情预判、病例追寻以及应急资源分配等方面若缺乏相应的伦理审查与监管,可能会导致信息偏差和信任危机等问题。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变异的协同治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信息变异在新媒体环境中尤为突出,其治理应从信息技术、制度设计和文化心理等多个维度综合考虑[8],需要超越传统信息的治理方式转向“信息生态的治理”。
(一)技术治理层:数字赋能与信息管控优化
信息变异的关键问题在于虚假信息的广泛传播与真实信息的滞后性。随着数智技术的不断发展,新技术在信息治理中发挥出的潜力越来越大。第一,利用大数据技术与人工智能技术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进行实时监测与分析,同时采用较为先进的自然语言处理识别变异信息特征,再结合权威数据的平台进行交叉验证。比如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不少国家就借助AI算法追踪社交媒体里的变异信息,并且结合世卫组织数据进行官方辟谣,显著提升了信息的透明度和可信度。第二,针对生成式AI演变来的变异信息,还可以通过多模态监测、生物特征验证和神经指纹技术等检测深度伪造的信息,比如Intel和微软合作研发的FakeCater技术依据分析视频中人物面部的血液流动状况来检测是否为深度伪造视频。第三,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和不可篡改特性可用于变异信息溯源。比如基于区块链认证系统就能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关键新闻和公共信息提供不可篡改的验证机制;或者在内容创建阶段嵌入难以移除的“数字水印”标识,以此来提高内容的可信度。
(二)制度设计层:多主体的协同机制管理
在信息环境层面,构建多主体协同机制是治理信息变异的关键路径。第一,要建立政府主导下的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明确政府在信息共享中的主导地位。通过立法或行政规章建立完备的信息共享平台会更有效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数据共享与协同治理,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技术与现实基础[9]。第二,主流媒体作为“把关人”要进行责任规制与行业自律。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主流媒体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担当着审核并发布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等责任。主流媒体要正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存在的失声和缺位问题,不断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社交媒体形成“灯塔效应”,维护信息传播的秩序及公信力。第三,鼓励社会组织发挥补充功效,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社会组织不仅能够提供灵活的信息传播渠道,还能在资源调配、心理支持和志愿服务等方面发挥显著作用。政府可以通过公益项目的设立和开展,以项目撬动社会组织的有效培育和良性发展。
(三)文化培育层:公众健康素养、科学素养与社会认知建构
信息变异与公众的健康认知不足有着密切联系。根据2024年我国卫健委数据显示,我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仅为31.87%[10]。基于当前的现实需求,当务之急是提升全民健康素养与科学素养。它不仅是健康传播的基础,更是公众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变异的第一道免疫防线。比如政府可以联合学校、科研机构等相关部门加大优质健康科普作品推广传播,借助短视频或互动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形式提高健康科普的效率与公众体验度,增强公众对信息的甄别能力和信息获取技能,不断提升批判性思维以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培育公众共同体意识。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可以通过制度化的社会参与机制助推公众“健康共同体”意识的构建。比如实施“全民监督——专家核查”的协同信息治理模式,建立开放式信息纠错平台,允许公众通过网络平台实时举报变异消息,这样既能有效地识别变异信息,又能提升公众对信息治理的参与感和认同感。
信息变异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具有极高的破坏性与不可预测性。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只有厘清信息变异的多源动因,通过多方协作构建科学、规范与高效的信息传播机制,才能有效降低信息变异的危害,保障公众的健康与社会的稳定。
【基金项目:湖南省哲学社科基金项目:“媒介融合背景下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变异与管控研究”(20YBA081)】
(作者系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
摘自《华声·传播观察》
责编:罗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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