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诬陷地铁偷拍案”二审开庭 律师:结果未达预期或将申请再审

  三湘都市报   2025-09-08 16:14:24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8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虢灿)9月8日下午,备受关注的男子被诬陷地铁偷拍案在成都铁路运输中院二审开庭。三湘都市报记者了解到,二审中,被上诉人只有两位女生,原审被告成都地铁未被列为被上诉人。

当事人何先生的诉求仍是要求两位女生道歉及赔偿。何先生代理律师透露,如果二审结果没有达到预期,他们可能向四川省高院申请再审。

事发时何先生所穿鞋子 图源 何先生微博

男子被诬陷地铁偷拍起诉维权

2023年6月11日22时32分许,何先生在成都乘坐地铁时,同车两位年轻女子发现何先生鞋面有闪光点,因怀疑是“摄像头”双方产生争执。地铁安保员介入,并应何先生的要求报警。在警务室,民警检查鞋子确认无摄像设备后随即向两女子澄清。何先生称仅听到其中一名女子道歉。

事后何先生起诉两名女子及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要求被告方刊登道歉声明、连续10天在案涉地铁站宣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5万元。

2023年12月12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法院认为两女子误以为“鞋面闪光点”系摄像头发出亮光,基于维护公共利益及自身权益质疑,具有一定的正当性,但其行为方式存在不妥。同时,因纠纷发生于晚间,行人不多,并未引起车上乘客及车站行人的围观及讨论,该误会事件虽对何先生造成影响,但影响范围较小。鉴于报警处理后,罗某某、曾某某已及时当场道歉,接受民警的批评教育,并主动提出承担交通费予以补救,二人的道歉方式与误会影响的范围及程度相当。

纠纷发生后,两女子及车上乘客、车站行人未在网络、媒体等社会层面上散布信息,误会事件被大众及媒体知悉系源于何先生在网络发布的信息,也即嗣后行为影响的扩大系何先生在网络发布的信息所致,因此该事件在社会公众层面的影响不应归责于两女子。她们不构成对何先生一般人格权的侵权。同时,成都地铁工作人员系实施正常履职行为及安全保障义务,无主观过错,也不构成侵权。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何先生的诉讼请求。

代理律师称二审结果未达预期或将申请再审

一审宣判后,何先生不服上诉,9月8日下午,该案在成都铁路运输中院二审开庭。

何先生在其微博中透露,一审宣判后,两女生表示愿意道歉,该案先后经历了6次调解,均以失败告终。此次二审双方都提交了新的证据。

面对一些网友称何先生“想要5万元赔偿”的说法,何先生称,此事件改变了自己的生活,他为了应对诉讼辞职,“我之前工资福利待遇一年有小20万,因为该案光律师费都花了4万多,付出了代价很大。”何先生坦言目前正在做一些兼职,求职心理压力大,觉得自己存在争议,不确定要不要跟求职的公司说,“现在就想着早点结案,轻装上阵找工作。”

何先生的代理律师刘丹介绍,二审被上诉人为两位女生,原审被告成都地铁未被列入。“我们想回归事情本质,让两位女生道歉。”刘丹说,“我们鼓励所有人面对不法侵害的时候大胆说出来,我在一审庭审时也说了非常赞赏这两位女生的行为,但是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如果不法侵害不存在,也希望当事人能够大大方方道歉。”

刘丹透露,如果二审结果没有达到预期,他们可能向四川省高院申请再审。

截至三湘都市报记者发稿时,二审庭审仍在进行中。

责编:虢灿

一审:虢灿

二审:黄娟

三审:周文博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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