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前胜 人民之友 2025-08-21 17:13:19
会议审议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最基本、最主要的方式。审议质量直接影响人大常委会整体工作效能。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在“三会三文”中对加强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监督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但在工作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审议前调研不够、准备不足;审议中程序性审议较多、大而全的发言较多,有针对性、操作性意见较少;审议意见形成不规范、回应落地不实,审议意见办理机制不健全。为切实保障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有效履职,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效,必须严格依法抓好会前、会中和会后三个环节的工作。
会前准备求足,筑牢审议基础
通过周密细致组织和规范有序的制度性安排,确保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会前能做足准备功课。
加强履职能力储备。人大常委会审议涉及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程序性、法律性、专业性很强。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培训和履职活动,自觉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审议发言时能准确把握方向;平时要主动深入基层,广泛收集第一手资料,随时为每一次发言精准切中发展要害作好充分准备;要对所议之题知根知底,心里有数,发言有理有据,讲得准确、讲得到位、讲到点子上。
完善会前初审流程。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一府一委两院”有关部门要按照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时间,提前将报告送人大有关专委会或常委会办事机构征求意见,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前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保障其有充足时间熟悉相关报告和议题内容,能在会前带着问题去开展相关调研。有些重大议题,在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之前,主任会议应听取相关报告和准备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健全配套制度体系。首先,制定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明确审议意见的提出、汇总、交办、反馈、督查、追责等全流程规范。其次,建立审议发言评价制度。将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发言次数和发言质量,作为评选优秀人大代表、推荐连任的重要依据。再次,推行审议发言人制度。要根据审议内容和工作分工,明确1个审议责任委室,确定1至2名中心发言人,再在其他委室交叉安排1至2名重点发言或补充发言人,确保发言全面且有侧重点,促进委室与常委会组成人员之间的学习交流。通过不断健全各项制度,实现每项审议有人负责,配合有序,聚集要害,议出成效。
会中审议求实,提升审议质量
通过会前认真充分准备,人大常委会审议时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
科学安排会议时间。充足的会期是提高审议质量的前提。要根据审议内容合理安排会议时间,防止因为时间仓促简化程序,让审议发言草率了事;防止以书面发言代替口头交流,以会后沟通简化会中讨论,切实维护人大常委会会议严肃性。
着力提升发言质量。会说话、敢说话、善说话是为民履职的必修课,审议发言要紧扣审议事项,做到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物。采取开门见山式的问题、建议,直截了当、直指问题、直观表述,清单式列出问题事项,针对性提出具体可操作意见建议,做到“审在关键处、议在点子上”,避免只评功摆好,空空而谈。
强化互动回应。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时,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均要求列席会议,杜绝“自审自议”现象。在会议程序设置中明确要求列席的政府负责人,对审议发言尤其是提出的具体问题,作出正面解释回应,不能现场作出答复的要明确回复时间,切忌照稿念读,各说各话。同时也要动员或明确要求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就相关议题建言献策,营造多元参与、有呼有应的审议氛围。
规范审议意见形成。审议发言是掷地有声的依法履职,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后形成的需要“一府一委两院”按照法定程序处理的公文,高质量的审议意见是提升人大监督实效的关键环节。会中要安排专人详细记录常委会组成人员或列席代表发言,确保所有意见都得到应有的重视。会议结束后要在规定期限内按法定程序制发审议意见进行交办。审议意见应格式规范,一事一文,简明扼要。内容应以问题导向和可行建议为主,切忌表述模糊,责任不明,操作性不强等。
会后督办求真,确保审议成效
重视和落实审议意见是提升人大监督质效的直接体现。
精准跟踪督办。审议意见交办后,人大有关专委会或常委会办事机构应跟踪办理过程,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必要时可组织人大代表通过调研、视察等方式,及时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整改。办理责任单位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将办理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并将书面回复送交提出审议意见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或人大代表。
定期评估办理成效。人大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应当定期安排专门议题,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对执行不力或落实不好的,要求限期切实整改,必要时进行满意度测评。多次办理不力的,依法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切实维护审议意见办理的严肃性。
公开办理结果。根据监督法等法律规定,审议意见处理情况应向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开。要将每年度各次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与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办理情况一并向人大会议报告,并向社会公布,不断增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各项工作报告的透明度,激发公众参与积极性,努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作者系双峰县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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