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购房新政细则发布,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最高2万元优惠

  犇视频   2025-08-15 18:27:01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15日讯(全媒体记者 卜岚 通讯员 罗炜婷)近日,长沙县发布《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其中明确,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长沙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符合条件的个人购房者,可叠加享受最高2万元的综合优惠。

根据《实施细则》,凡购买长沙县行政区域内(不含会展片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新建商品住房,即可享受每套1万元购房补贴。值得注意的是,购房补贴申请人必须为购房人。房屋有共有人的,申请人由共有人之间共同协商,仅能以共有人中一人为申请对象,不得多人重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安置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以及二手房等不纳入补贴范围。

《实施细则》强调,享受补贴需同时满足三项条件。商品房网签备案时间、契税缴纳时间以及物业维修资金缴纳时间(现房为维修资金更名时间)均需在2025年8月14日至12月31日之间。企业名义购房、同一家庭重复购买有退房记录房产等情况不予补贴,已领取补贴者若申请退房需全额退还财政资金。

此外,长沙县40余家开发企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承诺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间,针对购买其待售项目并符合享受财政补贴的个人客户,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总价基础上再给予购房人1万元优惠。

责编:卜岚

一审:卜岚

二审:黄娟

三审:周文博

来源:犇视频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