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后,只能拿最低工资了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5-08-01 15:58:45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对此作了明确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作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对工伤复发作了明确规定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职工如果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提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其他材料,如领取劳动报酬的证明、单位同事的证言证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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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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