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7-10 11:25:58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10日讯(通讯员 孙芳华 向志益)7月8日,绥宁县公安局巡逻特警大队快警1号平台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有一名10岁左右的孩子在河边独自玩耍,身边无大人看护。 接到警情后,快警队员们立即赶赴现场,发现一名小男孩赤身在河边沿江风光带的亲水台阶上玩水,身后河水湍急,情形十分危险。快警队员们当即上前喝止劝阻,并将孩子带到安全位置,让他穿上了衣服。在询问小男孩家长信息时,孩子无法清晰说出家长的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为尽快帮男孩找到家人,快警队员将其移交至派出所,最终派出所民警联系上孩子的父母,并将孩子安全送回了家。
绥宁警方提醒各位家长:请务必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叮嘱孩子远离池塘、水库、河流等危险水域,不要私自到这些水域游泳、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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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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