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祖华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7-04 14:40:59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肖祖华
“我在爱思特整形美容医院做了双臂抽脂手术,谁知引流管没有固定好,竟在体内乱窜,先后经过两次手术才将其取出。”日前,唐女士就此医疗遭遇向湖南日报记者投诉。
奇怪:术后导流管未按时取出
据唐女士介绍,因嫌手臂过粗,今年3月在朋友建议下,她选择在长沙爱思特整形美容医院做抽脂手术,且双臂预埋了引流管,用于术后液体排解。按照手术既定流程,双臂引流管应在第二天取出。然而,她次日到该院取管时,右臂引流管正常取出,左臂引流管却不见了。
“尽管这根引流管没有取出,但当时感觉不到太大异样,加上工作忙,我就去外地出差了几天。有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竟无意中摸到了引流管,吓了一跳。后来前往医院照CT,总算确定了引流管位置,通过再次手术,才将其取出。”
“一个月内,两次全身麻醉,两次局部麻醉,对我身体损伤巨大。”唐女士气愤地告诉记者:“手术后,我的手臂一直发炎、肿痛,虽多次到医院诊治,但直到现在仍无法用力。对此,爱思特整形美容医院却不愿负责。”
争议:医疗差错VS医疗事故
真实情况究竟怎样?6月9日,记者来到长沙爱思特整形美容医院,对唐女士的投诉进行调查核实。“手术在其双侧手臂吸脂切口,各置入一根引流管,并缝扎固定。”该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唐女士做的是双臂吸脂术加紧致术,共花费7800元。在顾客术后次日换药时,院方发现其左臂切口固定引流管向内松脱,当即安排医生试取,但未成功。随即,又安排其做CT检查进行定位,但唐女士声称有工作要忙,匆匆离开医院。
“根据手术规范要求,术后应对其进行常规护理、及时换药。我们多次劝唐女士回院进行CT检查定位,但她自称心里有数,没有什么问题,并以没有时间为由拒绝。”该负责人称,直到4月5日,唐女士才前来医院,并自述伤口可触及引流管边缘。医院随即对其进行局部麻醉,探查未果,后通过CT检查并定位,于4月6日再次手术,将长4厘米的引流管完整取出。
“我们承认存在医疗差错,但并不构成医疗事故,院方也愿意承担其交通费、治疗费、误工费,共计5000元。顾客如果选择调解处理,或者走司法程序,我们医院会配合。”院方负责人表示。
对于医院赔偿方案,唐女士不能接受:“我一个月内经历四次麻醉,对身体损害巨大,经受了身体痛苦和精神折磨,我认为这是一场医疗事故,岂是赔偿交通费、治疗费、误工费就能解决的? ”目前,唐女士已经向长沙医学会提起了医疗事故鉴定。
协商:医疗纠纷有话好好说
唐女士此番遭遇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抑或只是医疗差错?两者究竟有何差别?带着疑问,记者来到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该会负责医疗纠纷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相关法律法规对医疗事故有明确规定,需要经过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确属医疗事故,监管部门会对涉事医疗机构依法处理。而医疗差错,因没有造成大的伤害,往往由医院与病患协商解决。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争议时,可以通过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月16日,长沙市卫健委工作人员专程来到爱思特整形美容医院,要求院方积极配合唐女士,做好协商工作,并叮嘱该医院依法依规开展诊疗活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防范医疗纠纷发生。
6月17日,该医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院方已经联系唐女士正在进行协商。6月26日,唐女士告诉记者,医院已道歉,并作出补偿,她非常满意,感谢记者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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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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