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全媒 2025-06-14 21:21:12
6月10日7时许,在常德市武陵区,少年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紫缘路与柳叶大道交叉路口行驶时闯红灯,与抢行绿灯最后一秒的小车发生碰撞。刘某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脸部受擦伤。
经调查认定,少年刘某已满16周岁,可以骑行电动自行车,但其未按信号灯指示通行,负事故主要责任。小车通过路口时,未减速慢行,观察不周,负事故次要责任。
湖南交警提醒
骑行安全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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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人
在路上争分夺秒赢不来速度
更换不来安全
稍不注意就可能酿成大祸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摒弃交通陋习
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责编: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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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德全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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