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 2025-05-29 10:16:10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29日讯(全媒体记者 罗艾敏)5月28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若干规定(草案)》。
5月28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法案。罗艾敏 摄
记者了解到,湖南省现有残疾人408万,60岁以上老年人1536万,失能失智老年人约300万。“《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自2023年实施以来,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有了明显提升。”省人大社会委相关负责人在法规草案提请审议时表示,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有必要对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门立法。
据悉,法规草案采取“小快灵”立法体例,共18条,分别从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机制、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设施维护和管理等方面作了规定。
法规草案创新规定无障碍专项规划和无障碍专项设计要求,明确无障碍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有效衔接、实现贯通。
在出行、旅游等无障碍设施建设方面,法规草案对公共交通工具及站台、景区无障碍设施和旅馆客房提出了无障碍要求。在无障碍社会服务方面,法规草案细化政务服务、医疗卫生、公共交通、银行金融等公共服务机构、公共场所的无障碍服务要求,并对听力残疾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无障碍服务要求和残疾人免费停车作出补充规定,“各类非居住区停车场对持有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专用车辆(机动车)免收停车服务费,并在收费公示牌列明。”
加强无障碍设施维护和管理。法规草案要求责任人对无障碍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有毁损或故障时应及时恢复。同时,针对公共建筑、公共场所设置隔离墩、阻拦桩、阻拦链等障碍物这一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强调了管理责任。明确临时占用无障碍设施应履行的管理责任。
法规草案还确立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体验评价制度,要求无障碍需求比较集中的场所,工程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环节邀请残疾人、老年人代表参加无障碍设施体验和评价,确保无障碍环境建设真正惠及有需要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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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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