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公安局关于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5-28 16:07:44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从即日起,桑植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县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收购、贮存、销售、加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畜禽产品和其他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生产、经营的产品存在添加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形的违法犯罪线索。

(三)在产品中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以及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线索。

(四)烧烤店、火锅店、大排档等餐饮服务单位,采购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采购、制售假冒牛(羊、鸡、猪)肉制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线索。

(五)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违规使用鸡、鸭等其他肉类冒充(掺入)牛羊驴肉及其制品等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六)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未按规定索取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犯罪线索。

(七)未经许可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以及销售来源不明的熟食、卤味等肉制品和食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八)涉及向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提供假劣肉和肉制品,或来路不明等无法提供有效检验检疫证明肉制品等违法犯罪线索。

(九)生产经营“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两超一非”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超限量、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销售过期食品或更改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的违法犯罪线索。

(十)其他涉及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线索举报要求

(一)线索明确。检举、揭发、提供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时间、地点、类别等,举报违法犯罪事实有实物、图片、音视频等必要的相关证据。

(二)实事求是。举报人要实事求是,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信息保密。公安机关将严格执行保密和保护措施,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三、线索征集时间

公开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线索举报方式

若您发现以上违法犯罪线索,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现场举报等方式将线索举报至桑植县森林公安局。

(一)举报电话:0744-6221118。

(二)来访地址:桑植县森林公安局(桑植县澧源镇文明西路027号)。

(三)来信地址:桑植县森林公安局,邮编:427100。

桑植县森林公安局

2025年5月28日

责编:上官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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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宁奎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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