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人民法院联合多部门发布古树《司法保护令》

谢正霞 张健 向伟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5-23 18:56:09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23日讯(通讯员 谢正霞 张健 向伟)为强化古树名木系统性保护,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5月22日,沅陵县人民法院联合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沅陵县林业局等单位对辖区内2株古树发布《司法保护令》,为古树名木撑起司法“保护伞”。

此次受保护的2株古树——沅陵县凤凰山100年樟树与官庄镇清捷河村1500年银杏,不仅是大自然历史变迁的“活档案”,也是百姓乡愁的情感寄托,留存着乡土文化的根脉记忆。司法保护令以“清单式监管”划定红线,明确7项禁止行为,包括禁止非法砍伐、移植、挖根、剥损树皮、倾倒污水等。

沅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向培权表示,此次司法保护令的发布,是将保护节点从“事后追责”前移至“风险防控”,构建“预防性与修复性并重”的双重保障机制。他强调,希望未来能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古树保护合力,强化司法保护刚性约束,依托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判古树健康风险,通过“联合巡查+执法衔接”实现全链条监管。

“下一步,沅陵法院将主动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加大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和普法宣讲力度,让法治屏障成为古树长青的根基,为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样本。”向培权说道。

责编:黄欣然

一审:黄欣然

二审:李夏涛

三审:肖畅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