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若楠 三湘都市报 2025-05-16 17:26:23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16日讯(全媒体记者 仝若楠 整理)距离3·15已过去两个月,当晚曝光的“保水虾仁”事件官方处罚结果现已公布,4家涉事企业(分别为湛江宝辉水产有限公司、湛江良基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湛江尚方舟食品有限公司、湛江中青海洋水产有限公司)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没收涉案虾仁,合计罚款超过800万元。
企查查显示,因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青虾仁,未按规定实施生产过程控制要求,4月16日,湛江市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对宝辉水产、良基冷冻食品作出行政处罚。
其中,对宝辉水产处以警告,没收涉案青虾仁603箱,没收违法所得6290元,罚款212.3万元,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对良基冷冻食品处以警告,没收涉案青虾仁646箱,没收违法所得862.5元,处罚金额128.2万元,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企查查还显示,今年4月14日,湛江市遂溪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湛江尚方舟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没收违法所得248.8元,处罚金额226.4万元;对其使用未经检定计量器具的行为罚款900元;没收涉案鲜冻虾仁没收涉案鲜冻虾仁共计581箱。目前该公司已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月14日,湛江市坡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湛江中青海洋水产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16元;没收违法生产的涉案批次青虾仁;处罚金额23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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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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