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8 11:49:59
近日,常德鼎城公安机关办理了一起在某网络平台侮辱、诽谤他人案,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情回顾
4月25日,鼎城区公安局斗姆湖派出所接到张女士报警称,自己被李某(男,常德市鼎城区人)在某平台上以直播的方式侮辱、诽谤。接到报警后,斗姆湖派出所联合区局网安大队立即开展调查,并及时固定相关证据。
经查,张女士与李某二人平时均喜欢拍摄视频、网络直播,拥有一定的粉丝数量和观众群体。二人因琐事产生矛盾后,4月17日晚,李某在某平台直播时,使用低俗言语对张女士进行侮辱和诽谤,引发网友围观讨论,扰乱网络空间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经询问,李某对其在直播间辱骂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鼎城公安温馨提示:广大网友应自觉遵守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文明上网,共同维护和谐的网络秩序,切不要因一时之快让自己陷入违法境地。
来源:鼎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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