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建平 新湖南客户端 2025-04-26 09:43:26
4月25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会议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盛才主持,受厅党组书记、厅长刘群委托,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黄宇传达李建中副省长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批示要求并做动员讲话,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组成员施健鑫提出工作要求,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向艳传达有关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水平的重要抓手。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充分认识此次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全力推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强调,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聚焦整治重点,全面落实集中整治要求,切实把好行政检查“五个关”。把好检查“统筹关”,全面清理生态环境行政检查事项,加强内部融合和条线统筹,落实一次进门“一查清”和“综合查一次”要求。把好检查“规范关”,严格遵守行政检查程序规定,确保行政检查合法合规、公开透明。把好检查“入门关”,规范行政检查启动程序,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现象。把好检查“主体关”,全面加强对检查主体的管理和资格审查,坚决杜绝检查主体不合法问题。把好检查“廉洁关”,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纪律规矩意识,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
会议要求,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按照统一部署,迅速组织传达、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实效抓落实,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全面排查问题、分类施策推进、依法依纪查处、强化跟踪问效。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加强研究部署、协调推动、督促检查;加强协同联动,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实现涉企行政执法提质增效和为基层减负的有机统一。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执法制度机制,持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厅机关各处室、直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分管局领导及相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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