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法院:唠家常 谈法律 促执结

毛昌韦 莫文平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4-17 09:39:44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7日讯(通讯员 毛昌韦 莫文平)“三年多了,要不是法院,真不知道钱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谢谢你们。”415日,申请执行人蒋某某拿着被执行人卢某某家属给付的16000元现金,激动地对江永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连声道谢。

20221月,被告卢某某因资金周转向原告蒋某某借款16000元,借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还款无果,无奈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本金16000元及相关利息。判决生效后,卢某某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蒋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调查被执行人卢某某名下财产,经查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也无法联系上被执行人。执行干警先后到被执行人所在村、乡政府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离婚后一直在外,其子女亦由其父母教育抚养。掌握情况后,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父母家中,与他们唠家常、谈法律,春风化雨、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既充分考虑家庭因素,又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父母同意代为偿还本金。之后,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家庭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主动放弃相关利息。

数日后,被执行人父母带着16000元现金来到江永法院,当场给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责编:黄柳英

一审:黄柳英

二审:李礼壹

三审:李寒露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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