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琼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2-28 16:26:47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28日讯(记者 张永琼)今天,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尚斌向株洲市副市长易湘东交付《株洲市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本。
2024年,株洲、萍乡两市协同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先后召开8次协商会,集中改稿会6次,反复修改完善法规草案,最终形成《株洲市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条例》。今年1月,湖南、江西两省人大常委会分别表决通过株洲市、萍乡市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条例,于3月1日起同步施行。此次交付《条例》文本,主要是为了宣传和实施。
交付仪式现场。
尚斌强调,《条例》是株洲市在跨区域协同立法领域的又一次重大探索,成果来之不易,务必倍加珍惜。要制定配套机制,抓好贯彻实施。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等实施机关要尽快制定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与时间节点,加强与萍乡市的协调沟通,确保各项协同工作有序开展。株洲市人民政府要尽快制定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办法,将法规中的原则性条款转化为具体的、可操作的措施,强化部门协同,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让烟火气更“净”一步。
尚斌(左)向易湘东(右)交付《株洲市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条例》。
易湘东表示,将定期召开区域大气污染协同防治联席会议,构建统一的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对两市交界区域的工业产业转型升级、超标排放车辆整治、道路扬尘监管、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餐饮油烟防控等工作。持续落实联动执法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两市交界区域的工业企业污染、工地扬尘等重点污染源的违法排放行为开展整治,严厉打击超标排污、违法排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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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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