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跨栏”横穿马路被撞起诉司机,法院:行人自担六成责任

  三湘都市报   2024-12-08 19:23:43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张晓飞 赵丹)行人图方便,跨越护栏横穿马路,没想到跟一辆小车相撞,行人受伤致十级伤残,因为赔偿问题双方没有协商一致,行人把小车司机起诉到法院。近日,岳阳临湘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由行人横跨护栏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行人被判自行承担六成责任。

2022年10月,陈某开着小车行驶至临湘某路段时,恰好遇到行人马某跨越护栏横过马路,陈某避让不及,撞上了马某,造成车辆受损、马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马某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陈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马某受伤住院治疗,身体损伤程度构成十级伤残。

因陈某的事故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交强险赔付后,马某各项损失合计21.3万余元。陈某先行垫付了2.9万元。因为对事故赔偿谈不拢,马某把陈某起诉到了岳阳临湘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则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警部门对本次事故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内容认定准确,责任划分妥当,与客观事实相符。根据过错程度,由被告陈某承担40%的责任,由原告马某承担60%的责任。法院判决:被告陈某除去先行垫付的部分,还需赔偿原告马某5.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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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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