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7-08 18:27:44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8日讯(记者 王文)小区外墙装饰面脱落、玻璃幕墙炸裂等安全隐患,消防设施设备被判定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可走“绿色通道”加快办理。记者今天从长沙市住建局获悉,物业小区重大火灾隐患和外立面安全隐患整改,均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范畴。

7月8日上午,长沙市“创新物业维修资金管理 让业主更放心、更安心、更省心”工作推进会举行。
根据相关通知,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和相关业主可按照应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流程申请办理;物业小区如果45天内未启动小区外立面安全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物业小区所在地乡镇(街道)可组织代修,并按照应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流程办理付款手续;有关整改费用由相关受益业主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金额不足或未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相关业主现金分摊。
为了加强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属地监管,长沙市住建局6月29日印发《通知》明确,湖南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负责辖区内全部物业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审核,包括受理使用报备、组织现场勘察、公示使用项目相关情况、资金拨付审批;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住建局负责辖区内全部应急使用、三万元以下一般使用以及根据法规政策特殊授权的三万元以上一般使用的备案审核,包括受理使用报备、组织现场勘察、公示使用项、目相关情况、资金拨付审批。
7月1日起,在湖南湘江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范围内,将原按照工程进度、依申请分两次拨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政策,统一调整为物业维修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后依申请一次性拨付,让资金使用更加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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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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