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家庭教育令+司法建议书” 双手护“未”成长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6-05 15:37:21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5日讯(通讯员  仇淼 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屈子祠法庭审结一起校园内学生打架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双方当事人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向所在学校发出司法建议书。

双方当事人均为在校中学生,2023年4月9日晚,原告与被告等人发生了肢体冲突,但老师并未发现,未能及时制止。2023年4月10日傍晚,原告再次到被告宿舍,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原告摔倒手腕部骨折。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及学校赔偿。

法院经审理,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依法判决原告承担50%责任,被告承担30%责任,学校承担20%责任。

判决后,原告不服提起上诉。经法官判后答疑,释法析理,各方达成和解,原告撤回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涉案双方学生均系留守儿童,一方父母离异、一方父母长期在外打工。为教育引导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管,加强学校的规范化管理,预防类似伤害事件的发生,屈子祠法庭制作《家庭教育指导令》,并向双方当事人父母发出,督促他们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积极帮助未成年子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同时针对学校管理漏洞,发出针对性司法建议书,涉案学校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并及时复函,表示马上进行研究整改,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屈子祠法庭已与辖区中小学就联动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达成共识,法庭选派干警向各校班主任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宣讲,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师队伍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责任。汨罗法院屈子祠法庭通过“家庭教育令+司法建议”双管齐下,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到起诉之前、延伸到审判之后,为未成年人托举健康成长的蔚蓝晴空。

责编:马如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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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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