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6-04 17:42:52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4日讯(记者 李毅 通讯员 陈文)长江流域“十年禁渔”,高压打击非法捕捞。近日,株洲市森林公安局抓获熊某、刘某胜等9名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扣押潜水服5套、射鱼枪15把、摩托艇1台、汽车5辆,收缴鱼获物百余斤,成功摧毁3个潜水射鱼犯罪团伙。
(民警查获非法捕捞工具。通讯员 摄)
2023年12月中旬,民警在调查走访工作中获取了一条重要线索,一绰号“三宝”的男子喜欢在湘江株洲流域潜水射鱼。经过几个月的深挖扩线,民警以“三宝”熊某为突破口,掌握了该射鱼犯罪团伙的犯罪证据。
随后,株洲市森林公安局组织天元、芦淞、董家段三地公安统一行动,将正在湘江水域株洲段进行潜水射鱼的熊某、刘某胜、雷某及其他涉案人员当场抓获。
经查,株洲籍男子熊某伙同刘某胜、雷某多次在株洲湘江段射鱼,3人分工明确,一人潜水射鱼、一人岸上放哨、一人接应及时运送渔获物,作案完毕后潜水人员选择另一地点隐蔽上岸撤离。
据熊某交代,其从二三十年前开始就喜欢射鱼,曾经射过一条180斤大鱼,在当地小有名气,但在长江“十年禁渔”规定实施后,其为牟取利益仍在湘江非法捕捞野生鱼。
【普法】 长江“十年禁渔”禁止事项有哪些?
严禁电鱼、毒鱼、炸鱼。
禁渔水域禁止所有生产性捕捞。
禁止利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锚(挂)鱼、可视钓、遥控等设备垂钓,禁止利用船舶、排筏、浮动平台等工具垂钓,禁止在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垂钓,禁止在跨江大桥上垂钓。
禁止制造、销售和使用电捕设备、迷魂阵、桩张网、地笼网等禁用渔具。
禁止销售、收购、运输、经营、加工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禁止在广告媒介、电商平台、店铺标示标牌等各类媒介发布涉及经营非法渔获物的广告内容。
禁止向天然水域投放外来物种、杂交种等水生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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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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