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不动产登记推行“即来即办”

    2024-06-04 16:53:48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4日讯(通讯员 刘庆)“之前听说不动产权办理遗失补证至少要15个工作日,没想到今天1小时就领到新证,真是太方便了。”5月31日上午,家住平江安定镇新华村的陈先生在安定镇不动产登记所当场拿到了补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5月21日,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签署第14号部长令,公布了《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本次修改主要涉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规章内容。其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与原要求刊发声明15个工作日后才能补发相比,极大方便了群众。

自《决定》公布之日起,平江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第一时间组织县、乡镇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决定》内容,深刻领会修改《决定》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的重大意义,并及时调整相关业务流程,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目前,平江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各乡镇不动产登记所都已全面实现补办不动产权证书、证明足不出乡“即来即办”,及时让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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