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法院:土家苗寨法治好“枫”景

贵黎莹 刘瑾玉   新湖南客户端   2024-05-13 22:29:59

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贵黎莹 刘瑾玉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位于湖南省西北部,地处湘鄂渝黔四省市交界处,总人口290万,其中以土家族、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占80.5%,是湖南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因地理位置及民族自治的特性,如何构建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枫桥式人民法庭”,是湘西两级法院一直思考的问题。

湘西法院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作为强基导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总体工作格局,出台《关于开展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的通知》及《“枫桥式人民法庭”考评指标体系》等文件机制,通过实地调研、认真摸排、建立沟通联络平台、条线挖掘典型亮点等方式,明确重点培育对象、主要工作任务,找准“抓前端,治未病”的创建工作着力点,积极开展全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

省高院司法装备技术处调研泸溪县法院浦市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聚合力 共建好“枫”景

湘西法院充分认识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重要意义,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上级法院、辖区党委政府支持,强化创建工作协调汇报,汇集多方力量形成联动机制,共建湘西民族地区司法好“枫”景。今年来,湘西法院邀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湘西州人大常委会、州委政法委等部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实地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20余次,为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凝聚各方合力,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湘西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凌频实地查看永顺县法院芙蓉法庭诉讼服务中心

多元共治  架好法治“枫”景桥

走进永顺县人民法院芙蓉人民法庭,一座极具土家民族特色的办公楼映入眼帘,它位于湘西四大名镇之一的芙蓉镇,位处旅游核心区,主要承办大量涉民商事纠纷、基层治理等案件。

在芙蓉人民法庭,一起邻里口角激化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正在开庭。王某、向某因琐事争吵,争执中王某误伤向某妻子胡某。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多次到派出所了解案情、勘查现场、联系原被告调解、开展释法说理工作,经法庭耐心调解,王某当场履行赔偿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多元解纷法也是芙蓉法庭化解纠纷的常用方法之一。某案当事人因整修房屋不当引起房屋倒塌,邻居房屋因此受损,经营的客栈与门店被迫停业。芙蓉法庭通过精准指导人民调解,涉及金额10余万的房屋损害赔偿纠纷零成本化解在诉前。

永顺县法院芙蓉人民法庭通过精准指导人民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房屋损害赔偿纠纷

芙蓉人民法庭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围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先后荣获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利剑护蕾.2022”专项行动成绩突出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解纠纷   打造文明新乡“枫”

龙山县人民法院苗儿滩人民法庭位于龙山县城南部80余公里的土家织锦发源地苗儿滩镇,该庭先后获得“湖南省青年文明号”“湖南省文明窗口单位”“湖南省法院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龙山县法院苗儿滩人民法庭联合当地政府、司法所、派出所、社区等

近年来,苗儿滩人民法庭深入践行“抓三级定三责”联动解纷法,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与乡镇、村委形成联动解纷工作机制,主动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推动乡村文明进步。苗儿滩人民法庭曾联合当地政府、司法所、派出所、社区等部门组成专班,成功化解一起因意外坠楼死亡事故引发的纠纷,有力维护辖区安定和谐。同时,苗儿滩人民法庭善用巡回审判的普法宣传功能,采用巡回审判方式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组织村民旁听,以法治力量滋养文明乡风,持续提升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小平台  “枫”富基层大治理

凤凰县人民法院吉信人民法庭是典型的以苗族为主的民族聚居区法庭,苗族居民有早婚的传统习俗,涉离婚、亲生子女抚养、彩礼返还、家庭暴力等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数量明显较多。

凤凰县法院吉信法庭联合禾库镇人民政府开展“拒绝高额彩礼 弘扬婚嫁新风”宣传活动

吉信人民法庭充分理解化解矛盾是“枫桥经验”的主要任务和基本特征,深刻践行司法为民,充分运用“互联网+调解”,夜间、休息日+“云调解”、“24小时自助法院”及深入田间地头现场调解等便民高效措施解决基层各类矛盾纠纷。在吉信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中,有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双方均在外务工,为减少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成本,法官通过“互联网+调解”方式审理该案。调解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婚后育有一子。吉信人民法庭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向离婚夫妻双方分别发出全州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引导原、被告双方关心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妥善履行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人法定义务,及时回应子女情感需求。

自开展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以来,湘西法院各人民法庭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和“如我在诉”意识,结合地域特点、人文民俗、社会关注等因素,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不断探索切实有效、切实可行的方法路径,在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等方面贡献司法力量。“我们将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强化案件释法说理、普法宣传和依法调解工作,持续增加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对尚未破裂的婚姻和问题家庭的救治,对未成年人生活和教育等方面的司法考量,将‘枫桥式人民法庭’。”湘西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责编:李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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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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