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开庭,送法“下乡” 湘乡法院到泉塘镇审理一起开设赌场案

    2024-05-08 17:05:36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张海兰)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湘乡法院将庭审送到乡村,立足本职,主动服务群众,将审判工作有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法治建设。

5月7日,湘乡法院在泉塘镇人民政府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利用“地下六合彩”开设赌场案,人大代表、村镇干部等20余人参与庭审旁听,被告人伍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追缴违法所得二万元上缴国库。

伍某于2022年11月至2023年7月期间,受他人纠集,通过微信接单、结算,按投注金额百分之十的点数抽取提成牟利的方式,接受多人投注“地下六合彩”赌博金额合计76075元,伍某因此获利2万元。

法院判决

被告人伍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地下六合彩”收受他人投注达7.6万余元,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伍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此次案件审理程序规范有序,司法礼仪严谨,让旁听群众与法庭“零距离”接触,切实感悟法治精神,充分认识到赌博等违法犯罪的危害性,从而远离违法犯罪。

下一步,湘乡法院将进一步通过巡回审判、法治宣讲等方式开展送法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不断延伸司法服务,扎实做好普法宣传、诉源治理工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法官说法

“地下六合彩”就是借用香港“六合彩”的名义,以聚敛赌资和谋取暴利为目的,未经政府批准许可,从香港引入内地私自发行,属非法博彩。从表面上看,中奖概率和赔付金额极高,吸引了大量的社会参赌人员沉迷其中,而“地下六合彩”的高赔率,就像一个充满诱惑的陷阱,一些不法分子就是利用了群众以小博大的心理,向广大群众非法销售“地下六合彩”并从中牟利。投注“地下六合彩”并非正常的娱乐活动,而是违法的赌博行为!而接受他人“地下六合彩”投注并抽头渔利,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法官提醒大家,不要妄想通过赌博一夜暴富,应当自觉尊法守法学法用法。

组稿:马志军

责编:樊芳

一审:樊芳

二审:杨湛

三审: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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