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搬家”11次 未住新房进班房

    2024-05-08 11:22:52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全媒体见习记者 刘建军 通讯员 王湘好 吴春艳)“电线里的铜比较值钱,原本我只是去盗窃电线,想着我新建的房子里还缺很多家当,所以我就把人家的沙发、电视、电饭煲、床……反正就是在偷电线之余,家里缺什么我就偷什么。”审讯室内,嫌疑人的盗窃理由令人啼笑皆非。

近日,郴州桂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经缜密侦查,抓获盗窃嫌疑人1名,查获已剥皮的电线500余公斤、作案车辆1台,电视机、黄金首饰等涉案物品若干,成功带破案件11起。

今年3月以来,塘市派出所、莲塘派出所及流峰派出所相继接到辖区村民报警,称家中已经安装好的电线被偷,同时也有床、电视、首饰等物品被盗。经调查走访,民警发现以上财物被盗案的特点相似度极高,遂由刑侦大队精干力量对案件作并案侦查。

经深入研判追踪,民警锁定有犯罪前科的新田籍男子邓某新有重大嫌疑。法网恢恢,疏而不漏。4月26日,邓某新成功落网。

据邓某新供述,其经常从新田流窜至桂阳流峰、塘市等地盗窃他人已经装好的电线,因自建房内未购置家当,便顺手以“蚂蚁搬家” 的方式将人家的东西“搬”到自己家,自今年2月以来,累计作案11起。

经审讯,嫌疑人邓某新对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邓某新已被依法刑拘,案件在进一步深挖办理中。

组稿:刘建军

责编: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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