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封路阻挠省级督察,如此损招是为何?

牛秋鹏   中国环境报   2024-05-06 11:12:04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呼和浩特市进行督察。督察组进驻21天,受理呼和浩特市垃圾违法倾倒信访举报案件80件,占比近22%,群众反映强烈。

早在2019年,第一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时,就发现呼和浩特市大量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城区垃圾偷倒城乡接合部和周边乡镇现象频发。

然而直到此次督察,仍发现多年来城区建筑垃圾偷排至周边乡镇问题禁而不绝,出现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违规堆存点,甚至形成非法处置垃圾利益链。

通报显示,督察组现场核实情况时,却遭到了故意封路阻挠。

大里堡村个别村民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从2023年5月开始,私自开设垃圾填埋场,以每车30-100元费用违法收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形成收储垃圾黑色利益链,获利74万元。为阻挠督察组现场核实,故意用建筑垃圾封堵进出道路。

封堵说明心虚。想借如此损招,遮挡倾倒垃圾的违法行为;也想借如此损招,掩盖非法处置垃圾的利益链。但终究逃不过群众的“火眼金睛”。

不过,群众多年来反复举报的垃圾违法倾倒行为,相关地区却未引起足够重视,除了失察失管,背后究竟还有没有其他原因?这需要进一步找到问题频出的根源。

针对这一问题,通报也指出,属地和综合执法部门监管缺位、相互推诿,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建筑垃圾违法倾倒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这是各地出现的普遍现象,说到底是没有把群众的身边事放在心上。

民生无小事。让人民生活幸福就是“国之大者”,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心思用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上,把功夫下在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制度机制上,用真抓实干赢得百姓口碑。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谁挑战法规纪律,谁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就发文指出,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督察整改工作中敷衍塞责、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干扰抵制 等违纪违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此,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5月4日晚发布通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专项整治。

一是切实增加消纳能力,初步规划新增2处消纳场、2个综合利用项目,实现全市建筑垃圾“应消纳尽消纳”。

二是启动修订《呼和浩特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健全收集、运输、消纳监管制度,进一步压实责任、规范流程。

三是针对土左旗大里堡村2名侵占耕地、草地私设垃圾填埋场,并在督察期间故意封堵道路的村民(阴某某、冯某某)已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对存在的利益链问题已开展立案调查,对非法盈利责任人将严惩不贷。同时,纪委监委已对监管缺位、推诿扯皮、失察失管的责任单位启动调查,对查实的责任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责编:肖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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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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