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检察机关以“四优”评选撬动树典型、立标杆、聚力量

邝静云     2024-04-30 16:48:34

近日,郴州市检察机关2023年度“优秀办案团队(优秀工作团队)及优秀办案检察官(优秀工作者)、优秀案件、优秀法律文书、优秀文稿”等四项评选结果揭晓,郴州市人民检察院驻狱暂予监外执行检察和罪犯死亡检察监督办案团队等10个优秀办案团队(优秀工作团队)、周亚莉等10名优秀办案检察官(优秀工作者)、“唐某辉等人组织卖淫、强奸案”等10件优秀案件、《黄某云受贿案公诉意见书》等10份优秀法律文书、《郴州市检察机关依托“府检联动”跟进监督实质性化解一起20年权属纠纷行政诉讼争议》等10篇优秀文稿从240余份申报材料中脱颖而出。

近年来,郴州市检察院把“四优”评选活动作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案件、做好每一项检察工作,以建设检察工作现代化郴州样板助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郴州建设的重要举措,着眼“优、选、评”,树典型、立标杆、聚力量。继2022年打好检察业务翻身仗后,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取得了近年来最好的业绩和最多的荣誉。

着眼“优” 字精心选育

围绕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选育。在“四优”选育中,进一步解放思想,大抓落实,全面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贯彻落实党委工作部署安排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利剑护蕾”等专项工作。比如 ,安仁县检察院办理的陈某军涉黑案,办案检察官精准指控犯罪,并注重向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综合整治、铲除土壤等方面延伸职能。桂阳县检察院办理的李某等六十三人诈骗、组织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为郴州市办理的首例跨国“电诈”案,在打击惩治境外电诈犯罪的基础上强化治理工作,通过打击与治理并重,最大限度挤压犯罪分子的生存空间,维护社会稳定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围绕检察为民实事选育。在日常工作、办案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一切检察工作成效的标准。比如 ,市检察院民事检察办案团队为农民工讨薪开辟绿色通道,以“排查+内外协作”拓宽线索来源,以“调解+支持起诉”“宣传+精准服务”为抓手,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给付抚养费、农民工讨薪等支持起诉案件1043件,涉案金额800余万元,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等媒体宣传推介。北湖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依法对69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帮助20名困难儿童确定可靠托管主体,发放10.8万元司法救助金。

围绕优化检察服务选育。“四优”评选旨在引领全市检察干警以“如我在诉”的理念、“求极致”的精神,立足检察职能,提供更多优质高效优质便民的检察服务。持续深化环境保护、旅游建设、群众信访、食药品安全、司法救助、法治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等民生关切问题。比如,资兴市检察院督促保护回龙山古官道文化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协同优势,将政协提案及时转换为检察建议,以召开听证会等形式,推动多部门共同履职,在保障回龙山旅游项目施工的同时,开展古官道修复,促进城市旅游建设和文物保护协调发展。

着眼“评”字用心组织

高位推动,用好“指挥棒”。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四优”评选活动,多次在党组会议讨论办法、商量方案、安排部署。经党组会研究,出台《全市检察机关“四优”评选办法》,确定评选原则、标准、程序及结果运用,为做好评选工作提供依据和遵循。具体工作中,注重政治部、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以及各内设机构之间的沟通顺畅,在明确各部门责任的同时相互配合,推动“四优”评选走深走实。

严格流程,把好“三个关”。评选过程中,市检察院严把程序关、质量关、出口关。在设置程序上,规定了推荐申报、审核初评、现场评审、公示名单、征求意见、党组会及检委会决议决定等完整步骤。对每一个步骤提出了明确要求,如规定两级检察院在申报环节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评出部门对初评意见负责、现场评审时邀请机关纪委参加、公示时间必须达到7天等;在把握质量方面,充分考虑年度评价情况、工作业绩、获奖及经验推广等因素。比如,对团队个人的评选,将政治素养、业务排名、亮点工作推介等作为重要考量标准;对案件、法律文书的初评,业务部门进行实体审核,初评部门进行形式审核,确保参评的案件、法律文书高质量、无瑕疵;在公布评选结果前,征求纪检监察、案件管理部门、政治部门意见,全方位体检合格后再发文表扬。

现场评审,开好“展示窗”。市检察院将现场评审既当作一次检验检察成效、提升干警综合素能的“练习场”,更是当作一次向党委、政府、人民汇报检察工作、展示检察业务、彰显检察人靓丽风采的舞台。评审组邀请11位人大、政协及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人民监督员、高校专家、资深法官、检察官等组成评委根据评审规则以及汇报内容、自荐表现等现场效果开展综合评审,现场评审的设置获评委一致好评。评委在点评中指出,“窥一斑而知全豹,我们看到了全市检察系统爱岗敬业、检察为民、守护正义的初心担当。”

着眼“选”字齐心发展

选出能动履职的新动能。“四优”评选活动促使全市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步步深入、持续深化。在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申诉等案件“被动受理”中依法能动履职。比如,入选的唐某辉等人组织卖淫、强奸案,市县两级检察院一体化提前接入、引导侦查、有效指控,重拳打击了涉及32人的涉恶团伙;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等“主动监督”中依法能动履职。在办理汤某智徇私枉法案中,苏仙区检察院主动发现线索后,强化监检衔接,形成反腐合力,在侦查阶段便促成认罪认罚;在“诉源治理”中依法能动履职。全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坚持“一案一事整改”向“一类问题治理”拓展。比如,市检察院及桂阳县检察院在实质性化解一起20年权属纠纷行政诉讼争议时发出的检察建议,进一步完善了“府检联动”推进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有效解决了行政诉讼“程序空转”问题,该案例被写进最高检工作报告。

选出素能提升的大舞台。两级检察院通过“四优”评选活动,推动全市检察人员练好内功、提升素能,引领大家聚焦“高质效”、落脚“每一件、每一篇、每一项、每一个”,坚持高质效办优质案,做到事实认定清楚、证据运用得当、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合规,让每一个案件都成为活生生的法治“教科书”;高质效书优质文,做到格式规范、内容要素齐全、叙述层次分明,让每一篇法律文书成为“检察蓝”闪亮的名片;高质效出优质稿,做到每一篇文稿构思新颖、行文流畅、生动活泼,让更多好经验好做法、创新工作举措、检察好故事好声音飞入寻常百姓家;高质效育优质团队与个人,做到选出的典型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形象性,让全市检察机关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追有方向。

选出创先争优的精气神。“四优”评选活动已连续举办两年,撬动了全市检察机关培育更多“优品”、推出更多“优产”、成就更多“优秀”的热潮,形成了为郴检事业而干、为郴州发展而拼、为郴检荣誉而战的浓厚氛围。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9项工作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交流,20个案件获全国、全省优秀案件、典型案例,64 个集体、52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表扬。市检察院获评全省先进市州检察院,被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基地,捧回全国检察机关一等功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控申为民办实事优秀团队等“国”字号荣誉。

责编:何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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