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诉源治理 诉前调解见成效

  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2024-04-30 16:33:42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张前乐)“没想到昨天才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今天就调解成功了,现在法院效率太高了,感谢法官!”津市某水产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王某开心地说道。近日,津市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快速调解原告津市某水产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岳阳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李某辉、姚某某、李某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系经营牲畜养殖及各类饲料销售的公司,被告与原告建立了常年买卖关系,2023年2月开始被告向原告申请扶持资金,原告遂与被告签订了相关协议,就赊欠饲料及未偿还利息等法律责任作了约定。初期双方合作较为顺利,后期由于被告经营不善,开始拖欠货款,本息累计达到1008616元。原告津市某水产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后,经原告代理人同意后,立案庭马上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委托驻高新区涉企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在与被告取得联系后,调解员通过耐心释法说理,告知其相关的法律后果,对其经营发展状况也表示理解。同时,积极劝导原告考虑经济大环境不好的影响,加上双方多年合作伙伴的关系,终于,原告放弃要求被告一次性还款的诉求,同意被告分期还款,当天双方就此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

民营经济的发展,关键在于营商环境。下一步,津市法院将进一步融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聚力诉源治理,以诉前调解高效护航营商环境,立足辖区民营经济发展实际和司法需求,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组稿人:马志军

责编: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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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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