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法院又获锦旗

文富强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4-30 15:51:31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30日讯 (通讯员 文富强)“感谢你们!让我看到了法院执行的速度与温度!”4月29日,当事人将一面印有“执法如山 司法为民”的锦旗送至永定区法院。

某旅游公司与某置业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23年11月经法院审理判决,某置业公司应向某旅游公司腾让某土地房屋并退还相应土地、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证,同时某旅游公司应当返还某置业公司各类款项780万余元。法律文书生效后,某旅游公司仅向某置业公司支付150万元,便以某置业公司没有及时腾让土地房屋及归还证件为由,不再履行法律义务。

执行干警认真分析研判案情后认为,该起案件标的额虽大且互负履行义务,但双方并非没有能力完成履行。为同时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矛盾,执行干警精准把握“执行症结”,在扣划某旅游公司630万余元的同时,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前往腾让场所进行现场勘查。

执行现场,执行干警结合拒执案例向双方释明法律后果和利害关系,在一轮又一轮的释法说理、深入沟通下,某置业公司主动迁出了房屋并退还了相关证件,法院也按照法律规定将执行案款630万余元发放至某置业公司。至此,这起当事人互负履行义务的执行案件划上圆满句号,顺利执结。

永定区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宗旨,秉承“为群众办实事”的执行理念,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编:向韬

一审:田锐

二审:田育才

三审:宁奎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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