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4月30日临时管控通告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4-29 09:15:11

为切实保障第五届中国烟花爆竹博览会暨2024醴陵烟花爆竹交易会开幕式&焰火秀期间相关空域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根据《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在第五届中国烟花爆竹博览会暨2024醴陵烟花爆竹交易会开幕式&焰火秀期间对“低慢小”等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指的“低慢小”飞行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即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飞机)、穿越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
二、管控时间及区域
2024年 4月30日18时至22时 ,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单位、组织及个人,禁止以陶子湖为中心,半径2000米范围内进行“低慢小”飞行物飞行活动。
三、管控要求
(一)在管控时段和区域内,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上述“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各类飞行、施放活动。经依法批准执行重大活动的电视传播和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飞行任务的除外。
(二)请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低慢小”航空器及其拥有者、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朋友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
特此通告。
醴陵市公安局

2024年4月29日

责编:张咪

一审:张咪

二审:廖义刚

三审:周小雷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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